第(1/3)页 “我去,你别哭啊!” 看着葫芦眼泪汪汪的样子,刘浪不禁有些急了。 没想到,这个葫芦还是个可怜的娃呢。 “俺想吃烧鸡,烧鸡就酒,越吃越有。”葫芦鼓嘴道。 “好好好,吃烧鸡,咱们吃烧鸡。”刘浪赶紧对餐厅老板喊道:“两只烧鸡,快点儿。” 不多时,烧鸡上来了。 葫芦一看到烧鸡,顿时双眼放光,一把抓住一只烧鸡,一边吃着烧鸡,一边喝着酒,似乎刚才的事完全忘了。 我去! 这也行? 刘浪突然发现,这个葫芦不但憨憨的,好像只要有吃的,什么烦心事都能忘了。 想了想,刘浪拿出一沓差不多一万块钱拍在了葫芦面前。 葫芦一边吃着,连看都没看那沓钱一眼。 “葫芦,要不,这些钱你拿着,想什么时候吃烧鸡,想什么时候喝酒,你自己去买。”刘浪道。 这一会儿工夫。 葫芦已经干掉了一只烧鸡。 但他连眼皮都没抬:“师父说过,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。但色是刮骨刀,财是祸根苗,无论如何,这两样都不让俺沾。” 边说着,把钱推给了刘浪:“施主,俺不要。” 莫名。 刘浪想起了某位老马同志的话:我对钱完全不感兴趣。 当时,刘浪听到这话时,感觉那位老马就是在装逼。 这个世界上,还有人对钱不感兴趣? 可看着葫芦那清澈的眼神,刘浪终于明白了。 这个世界上,真有对钱不感兴趣的。 这个葫芦,明显就是一个。 他对钱是半点儿兴趣都没有。 只要有酒喝,只要有肉吃,就是幸福。 似乎,唯一的不足是师父不在身边。 否则的话,葫芦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。 刘浪突然有点儿羡慕葫芦了。 就那么眼巴巴看着葫芦将整整五瓶茅台全部喝了,两只烧鸡全部吃了,桌子上的菜也干得一点儿不剩。 最后,葫芦这才满足地拍了拍肚子,咧嘴冲着刘浪笑道:“施主,俺吃得好爽,说吧,让俺杀谁,现在,咱们就去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