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三章 序列提升(中)-《我在神诡大汉加点修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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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直到窗外的日头完全消失,天边只剩一点暗淡霞光的时候,血蜱的蜕变才全部完成。

    刘拙身上的血光也同样熄灭下来。

    在虫豸爬动的窸窸窣窣声中,密密麻麻的血蜱藏身到了他衣服之下,将这件过世舅舅的衣服撑得更加鼓鼓囊囊。

    脸色惨白的刘拙,用手一摸衣服下那些极为明显的凸起,嘶哑着嗓子喃喃道。

    “这样不行呀,看来我以后要定做一件斗篷来穿,才能藏得下这些小可爱。”

    啪——

    随着刘拙打了个响指,他身上的血蜱立刻有一半被驱散到房间各处角落隐藏起来,只剩一百多只贴身留在衣下。

    接着,刘拙并没有按照原本的想法,继续试验血蜱饲主升到lv3后对所有能力的增幅程度,而是拖着虚弱的身体几步来到了窗前。

    制造血蜱的巨大消耗使他陷入了虚弱,他必须要尽快吃点东西才行。

    窗户正对的后院里,有客栈的小二正在就着微薄的天光喂驴,一阵燥热的晚风吹过院子,有淡薄的人畜味顺着微风飘进了他鼻间。

    虱鬼后裔的嗅觉极为灵敏,刘拙只轻轻一嗅,就能吸嗅到眼前三个活物血管里流淌的体液味道。

    虽然如觉醒这一天中所见到的大部分生灵一样,一人两牲畜的血液味道闻起来都差不多,显得酸朽难闻。

    但在一个失血超过三成的血裔面前,即便是一份不够甜美的食物,也能填饱他饥肠辘辘的肠胃。

    咕噜——

    吞咽下舌间分泌的口水,刘拙强行按捺住跳下楼去,撕裂店小二脖子,痛饮温热鲜血的欲望,哑着嗓子说道。

    “小兄弟,你知道这是客栈里哪位客人的驴子吗?

    我想出钱买下它们。”

    经常杀人的惯犯都知道,杀人很容易,但抛尸却很难。

    在这座秩序还没有崩溃的大汉朝县城里,用钱买只牲畜来吸血,可比取血杀人后还要花心思毁尸灭迹简单得多。

    要是因为一点口腹之欲,引得方不苦口中那种能一刀断江级别的高手来抓自己,他可打不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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