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“城主觉得味道如何?” 江逢月探过脑袋:“我听说城主口才很是不错,不如来评点一番?” 冷静,千万冷静,说不定只是一道菜失了手。 明湛礼貌笑笑,伸出筷子,夹来一份翡翠白玉带。 啊。 他悟了。 当翡翠白玉带送入口中,自此以后再无喜悲。一辈子的爱与恨都在须臾之间一笔勾销,即便是他此生经历过最难的坎,也比不上这道菜带来的冲击与震撼。 那边的云衡还在继续道:“好吃,真的好吃,我还可以再吃六大碗!” 最纯粹的舔狗,最极致的享受。 为了那两颗留影石,他今日豁出去了!江师伯,云衡对你可是忠心耿耿啊! 明湛:…… 他真的好想说上一句,“好吃,唯一的缺点就是非常难吃,如果不这么难吃,那它一定很好吃,可偏偏它就是挺难吃”。 “不知道友可曾听过金凌城中的萃香居。” 明湛微笑:“萃香居乃是金凌头等招牌,食客络绎不绝,很是有名。道友的手艺与它相比,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。” 好家伙,这番话洋洋洒洒说出来,不知情的人还以为是在一顿猛夸。倘若让江逢月看见他给萃香居写的点评,绝对是一通惊天地泣鬼神的大爆炸。 伏魔录心中腹诽,忽而见明湛望向秦止,眼中隐有求救的微光。 “今日景色正好,不如赋诗一首,还请剑圣细细听来。” 它还没反应过来,便听少年急急朗声道: “今见楼台烟雨中, 更胜风光遍九州。 把酒言欢喜相逢, 赠我佳肴与亲朋。” 奇怪。 这实在不像明湛此人的性格,而今箭在弦上,他居然尚有闲心赋诗? 伏魔录暗暗蹙眉,在心下品味一番,豁然开朗。 原来如此,它也悟了。 这首打油诗没有主题,歪歪斜斜的每句上都写着“美景佳肴”几个字。 它横竖觉得不对劲,仔细看了半晌,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,将每行第二个字相连,整首诗都写着四个字是[剑圣救我]! 高,实在是高!难道这就是文化人之间的对决! 伏魔录震撼回首,把视线落在一旁的秦止身上。 不知为何,今日的剑圣似乎忧思忡忡,被什么事乱了心神,表现得心不在焉。 好在秦止还算靠谱,黑眸一抬,很快给了回复: “寻他千百度, 吾爱如朝露。 柳绿花红日, 素装烹午食。” 若是仅看表面意思,这无疑是首献给爱侣的小诗,夸赞道侣清雅如朝露,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饭菜。 江逢月听得心花怒放,用小拳拳打他胸口。 不愧是剑圣!心思敏捷,这么快就听出了他的话中之意!想必已经想出了解决之策,靠谱! 明湛如遇救命良药,将这首打油诗细细品鉴,笑意尚未绽开,便匆匆忙忙落下去。 明湛静默不语,目光逐渐犀利。 寻吾柳素,度露日食,他爱绿装……他爱女装?!这什么东西?! 你在说啥玩意儿啊我的老兄??? 圆桌不远处,秦止幽幽叹了口气。 他昨夜见到自己的小徒弟陆望走在街上,本想上前打声招呼,没想到那孩子居然鬼鬼祟祟进了女式成衣铺,出来的时候,手里甚至提了个小口袋。 他从来不知陆望竟有这等喜好,看着男孩偷偷摸摸、不敢让任何人知晓的模样,心中不由生出几分疼惜。 傻孩子,不过是这种小事,大胆告诉大家便是,何苦遮遮掩掩呢。 至于明湛,一个化神期城主罢了,哪有他小徒弟的裙子重要。 来都来了,干脆吃吧。管它那么多,不死就没事儿。 一片沉默之中,云衡竖起大拇指,适时插话:“好吃,真的好吃,我还可以再吃七大碗!” 陷入沉思的剑圣目露忧伤,半晌,下定决心握紧拳头。 明湛心下一动,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,凝神继续去听。 “赠我美馔餐, 河蚌在玉盘。 因她纤纤手, 苗麦亦珍馐。” ——我。帮。他。买。 他决定了,身为陆望的师尊,他愿意接受弟子的小怪癖,今晚就当面告诉他: 没关系,爱好女式衣裙不是你的错,为师替你去买。我们大胆地穿,放肆地穿,穿出水平穿出风格,穿出苍梧仙宗剑修的风采! 明湛:“呵呵。” 你发癫,别人问地你答天。 明湛笑得儒雅随和,任凭微风拂过额前碎发,翩翩如玉:“心有所感,再来一首。” “草长莺飞天, 霓光映亭边。 凉风携远山, 得此满堂欢。” ——草!你!娘!的! 养尊处优的神兽朱雀头一回受到此等摧残,低头看一眼满桌饭菜,恍惚之间,耳边不知多少次响起熟悉的声音。 云衡笑得天真无邪,一摇一摆,如果忽略泛红的眼眶与沧桑的眼珠,俨然一个快乐的三岁半小孩:“好吃,真的好吃,我还可以再吃八大碗!” ——孩子,服毒自尽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,答应他,不要在此地鼓动气氛,好吗?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