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如今,元青的神通在他看来不算什么,对上他难活三息。 证明这条死缝里的危机是他能应付的范围。 不过,另一端屠魔禁地中绝对有六阶魔族的踪迹。 他还是得做好万全的准备。 于是,他在荒岛上就近开辟了一个洞府。 开始进入忘我的修炼状态。 …… 白驹过隙,树木枯萎新生,一晃六十余载的岁月悄悄走过。 东牝海的这座未上品次的岛屿依旧荒无人烟。 洞府外的蛛网密密麻麻堆积了一层又一层,几乎把通道淹没。 可见而知,此洞府多久未有人走动了。 “一入仙途,岁月就变得仓促无痕。” 这日,始终不曾睁眼的打坐修士忽然打开双目,语气略带唏嘘的道。 其猛一开眼间,瞳孔中一对青紫色泽的短剑一闪即逝。 而他的视线已穿透山石,不知落到了多少里之外。 “哦豁,本座自创的神剑目果然不同凡响。” 陈平讶然的一摸下巴,自得的道。 这六十多年,他没有修炼法力,只专注于提升各种秘术。 金珠辅助悟法的特性发挥的淋漓尽致。 主修功法烁日仙土典中的几门秘法,诸如苍焰、金圣玄衣术等,已全部提升至大圆满级别,威力一跃数倍。 而最大的进步莫过于剑术。 八成的时间都被他用来感悟剑道。 继剑五之后,剑六、剑七、剑八接连出世! 每一招都属于绝顶的剑术天才方有资格自创,匹敌瑰宝的大道之术。 …… 剑六、剑七是纯粹的攻击剑招。 而剑八则是一式奇特的术法。 包含了瞳术的勘测与剑气的杀伐之效,与元始剑阁的瑰宝瞳术离元灵睛颇为相似。 剑八亦是陈平最自傲的一法,从太一璇玑剑的本体感悟而得。 所以,他深思熟虑,翻遍古往今来的词典,特用“神剑目”这与众不同,一听就是星辰界核心道法的名称加以冠之! 若让剑阁知晓,他区区数十年达成此成就,至强剑宝的“一”字印记非他莫属。 当然,金珠内究竟流逝了多少万年,陈平没有刻意去计算。 似乎五、六万年不止的样子。 计较此点毫无意义。 他肉身的寿元又没减少多久,自然是同步大千界的时间了。 反正没有第二个生灵知道他的秘密。 …… 不过,在剑八出世后,他的剑道天赋仿佛受阻,彻底停滞。 无论怎么感悟也无法再进一步。 “三式新剑术已相当于太初剑域的第二层,足够我纵横化神初期。” 陈平未过多的郁闷。 相较闭关前,他的神通强盛了一大截。 再与翟添寿斗一场,他即使不施展仙辰附体术也能单以剑道平分秋色,甚至小压一头。 比剑灵根更像剑灵根! “神剑目神通还可再上一层楼。” 陈平嘀咕着,从怀里摸出一物。 一枚四四方方,形状似砚台的黑色丹药。 四道纹的元基醒目丹! 效果是提升瞳术的威力。 此丹的原体由九鼎大修贡献。 在元燕群岛,又经过丹灵前辈的提纯,已从三道纹提至了四道纹,功效翻倍。 …… 几日后。 炼化完元基醒目丹,陈平吐出一口浊气。 被丹药加持后,神剑目产生了一些质的提升。 那种感觉说不清,道不明。 “难道是剑道规则加强了一丝?” 陈平忍不住猜测道。 众所周知,元婴、化神、炼虚三大境都只是刚刚接触规则之力。 基本用“一丝”、“一缕”去形容。 那么,同类、不同类的规则,在无明显克制属性的情况下,究竟是以什么程度区分高下呢? “规则之间应该也有类似于境界的划分。” 陈平笃定的道。 但此刻的他还不知道,此种秘辛,连一般的炼虚修士也不明所以。 规则九蜕的传说,离他遥远之极。 …… “轰隆!” 一声闷响,洞府坍塌。 下一刻,陈平的身形出现在了空间裂缝前。 他正打算一脚踏入,忽的,又诡异收了回来。 “此处修炼界是我的发迹之地。” “我这次实力大增,临别前是不是该为皓玉海的人族做些什么再离去?” 仰头望了望阳仙辰,陈平心潮澎湃。 接着,他果断掩盖掉打开的通道,并朝中央海域的方向飞去。 光辉之下,一往无前! …… 接下来的一年。 原本就处于动荡时期的中央海更混乱了。 邪影宗、阴风魔宗两大扎根海域数万年的魔道元婴势力,在一夜之间沦为历史。 除了一些练气、筑基、元丹级别的小辈外,高层几乎死绝。 禁制重重的门派宝库也遭洗劫一空。 备受欺凌的散修、小宗小族修士个个拍手叫好。 不单单是人族势力。 海族、巨灵族、妖族也有几个不强不弱的分支被神秘存在灭了族。 据说出手之人的手段极其残忍贪婪。 二阶之上的宝物统统消失。 消息传开后,各族六阶为之震怒,下了死命令彻查凶手。 但凶手实力高强,又谨慎无比,根本没留下任何线索。 好在这破宗灭族的惨状仅仅持续了数月。 胆大包天的凶徒来的莫名,消失的也莫名。 混乱之下的小波澜很快恢复了风平浪静。 …… 东牝海。 一束剑光急闪之下,迅速接近。 在半途,却忽然不见,取而代之的是一道方圆百里的黑影。 令人作呕的腥风臭气弥漫开来。 细细一看,竟是一只栩栩如生的巨型骷髅头! 那一嘴宫殿般大的黄牙,令人瑟瑟发寒。 “中央海域就是繁华,区区一个未出过化神的阴风魔宗都有能力打造海灵之城。” 这时,骷髅头急速变小,落入了一名紫袍人的手里。 陈平喜不自禁的同时有点厌恶。 此艘海灵之城似乎是采用六阶的恶骨族肉身打造,造型太邪魔了些。 一登上去,旁人不知道的话,九成九会误以为他是哪家魔门的头子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