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直隶省内部问题-《明天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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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陛下误会臣了。”于谦说道:“臣自然信得过陛下,但是各地府县,臣也划一笔款子,专门用于水利维护。”
“臣粗粗算来,大概有十万两之多,朝廷再拨款,或者允许直接截留十万两,足以维护了,而且这几年还有一些收尾工程,等数年之后,臣有信心将维护的宽项压制在十万两左右。”
水利工程,并非一修好,就可以放在哪里不管了。
是需要时时刻刻的维护的。
不过,古代的劳役制度,让于谦在财政上有很大弥补,于谦一般将某一项某一段水利工程的维护分配给几个村庄。
这些村庄的男丁在农闲的时候,都要去清理维护,在汛期里去上坝看守。
当然了,于谦尽可能安排是利益相关方,这些水利工程直接关系到村子的灌溉,或者是村子的安危。如此一来,这些百姓才会卖命。
甚至不用督促。
如此一来,朝廷就可以减少很多开支了。
因为很多时候,维护堤坝,需要的是人力。
如此一来,朝廷就能将精力放在几项大工程的维护上了。
其实于谦已经做的不错,要知道整个运河体系每年维护的费用在一百万两上下。
“只是,朝廷费了这么大的精力才修好这些水利,总是要人管理的,臣几乎在每一个府都设了同知,管理水利。但是在省中,却没有人专门负责。”
朱祁镇也听出门道了,于谦的意思是设立省一级别的专门管理水利的官员。
其实在太祖皇帝制度设置之中,是没有巡抚这个职位的,而是有三个平行的机构,布政司,按察司,都指挥司。
这三者虽然以布政司为尊,但是还是平级的机构,谁也不负谁,这才有了巡抚的诞生。
但是而今巡抚的设立也并非有定制,而是有事则设,无事则罢。
朱祁镇对此早就有意见了。以他后世的经验,巡抚在明清最后形成一省的首脑,是有必然原因的。
就是太祖皇帝在制度上将地方权力消弱太多了。
这种不平衡,让地方遇见大事的时候,内讧比较多,比如灾害,兵事,叛乱等等,是必然需要一个人掌总的。
但是在于谦的话里,似乎于谦是想在三司衙门之外,再增加一个司级衙门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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