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九百六十六章 众矢之的-《公子許新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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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何为“御史”?

    自秦而始,设置此官,以之监察朝廷风气、检举诸侯官吏。

    他们唯有监察、检举之权,却无执法之权。

    然则自古以来,御史却是一个极其清贵的职位,无数官员趋之若鹜,要么视之为体现抱负肃清朝堂之岗位,要么视之为夯实根基结交人脉的晋身之阶。

    既然并无实权,却为何这般重要?

    盖因自古以来,无论清正君子,亦或是奸佞小人,莫不讲究一个名正言顺,哪怕生前饱受摧残,亦要搏一个身后名。

    名声,是所有官员视若生命的东西。

    再是大奸大恶之辈,亦要维护自己的名声。

    而一旦被御史纠察弹劾并且证实其罪,则意味着此人品行有亏,有若白玉染瑕,往往名声毁于一旦,不仅政治前途终结,甚至声名狼藉,不容于桑梓、入不得祖茔。

    名声,是比才学更为重要的东西……

    而御史又是如何来体现自己的价值呢?

    很简单,弹劾!

    越是弹劾当朝大员,便越是能够显示不畏强权的刚正风骨,而最好的弹劾对象,则是那些身份尊贵天潢贵胄的皇族子弟,比如霍王。

    因为弹劾大权在握的当朝大员是有风险的,搞不好将人家得罪得很了,便会遭到反噬,而那些个皇族子弟看似身份高贵金光闪闪,实则并无实权,即便是就藩一方,尚有王府长史、地方官佐予以钳制,做不到随心所欲,弹劾起来效果好、后患小,简直是最完美的目标。

    弹劾霍王这般的皇族子弟,刘洎的经验不要太丰富……

    将手低下的御史们集合在一起没多久,京兆府那边便传回来信息,果然是霍王昨夜出城之后趁黑赶路,撞死了一个赶牛车的农夫,但是目前京兆府的裁决尚未确认,现场未曾勘察,责任未曾鉴定。

    御史们不管这个。

    南北朝期间,御史监察制度有了一项重大的发展变化,即御史有权“风闻奏事”,又称“闻风弹事”。“故御史为风霜之任,弹纠不法,百僚震恐,官之雄峻,莫之比焉。御史台不受诉讼,有通辞状者,立于台门候御史,御史竟往门外收采之,可弹者略其姓名,皆云风闻访知。”

    何意?

    便是只要你听到了,便可以上奏天子,发起弹劾,至于事实真相到底如何,那是刑部、大理寺的事情。

    不过碍于当初御史们被房俊折腾得狠了,导致皇帝颁下旨意,“风闻奏事”亦要有个限度,风闻访知之后,亦要对事情做一个了解,确认确有此事,方可上奏皇帝、发起弹劾。

    似以往那种“管杀不管埋”的做法,遭到杜绝。

    不过眼下这件事基本确认无误,无论最后的勘察、鉴定结果如何,肯定是死了人的,霍王难脱干系,那就毋须另行确认了。

    “可有以往举报、检举霍王的资料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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