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八十四章 弹劾-《公子許新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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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居然用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将一朝宰辅牵扯进来,是吃了豹子胆,还是有人给撑腰?

    形势不明,没人敢轻易发表意见,即便是亲近房玄龄的大臣,亦是沉默以对,静观其变。

    御座之上的李二陛下英武的容颜阴沉似水,不见喜怒。

    谢文举身边另一位监察御史出班奏道:“微臣监察御史张芳,弹劾崇贤馆校书郎房俊,依仗其父权势,屡次殴打亲王、重臣、官员,甚至于长安街头将出家人殴打至重伤,嚣张跋扈、目无王法,恳请陛下明察,将其严惩,以正国法,还关中百姓一个朗朗乾坤!”

    一边的文武大臣们面面相觑,都看出来了,这是真要将房玄龄牵扯进去啊!

    张芳话音刚落,又有一人出班奏道:“微臣监察御史段子明,弹劾崇贤馆校书郎房俊因建筑府邸而侵吞工部木料、石料等物,数额重大,触目惊心!”

    大殿之上一片沉默。

    文武大臣的眼神都下意识的看向其余几位尚未发言的监察御史。

    话说唐朝的监察御史就是多……

    唐御史台分为三院,监察御史属察院,品秩不高而权限广。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三》有载:“监察御史十五人,正八品下。掌分察百僚,巡按州县,狱讼、军戎、祭祀、营作、太府出纳皆莅焉;知朝堂左右厢及百司纲目。”

    &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简单来说,这帮家伙官儿不大,但是管天管地甚至管皇帝,就没有他们管不到的!

    最关键的一点,这帮监察御史可以“风闻奏事”!

    风闻奏事,源于汉代的“三公谣言奏事”,东汉三公府掾及公卿均可以根据传闻劾奏刺史二千石以下官僚,称为“谣言奏事”,至南北朝乃成为御史的特殊权力,到了唐朝,已经成为国家律例。

    顾名思义,所谓的风闻奏事,就是只要听说了,可以去核实,也可以不核实,都能作为弹劾的基础。

    当然,单纯的道听途说的风闻奏事与核实过材料之后的“与风闻雷同”,意义不可同日而语,但是威力足够!

    尤其是对于房俊这样名声很差的官员,简直就是致命的!虽然不一定能令其领受国法的制裁,但是降职罢官,却对轻而易举!

    所谓“三人成虎”,这么多的监察御史全部弹劾一个人,罪名又是如此的五花八门,按照一般情况来说,这个被弹劾的官员简直就是“坏透了”,已经成为官场的耻辱,打入十八层地狱也不为过……

    皇帝偏袒于房俊,这是必然的情况,谁心里都清楚。

    但是为了偏袒一个臣子,便与整个国家的体制违背甚至是废黜,孰轻孰重,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这就是这些监察御史的底气所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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